您常聽說用信託保護資產,甚至達到節稅避稅的目的。但到底什麼是生前信託?只有有錢人才需要設立信託嗎?本文幫您整理了有關於生前信託以及資產規劃的基本知識,讓您了解如何保護自己並承傳下一代。
在中國和香港等地區,「信託」通常是代表一種投資產品,經常與「家族信託基金」或是「信託投資」連在一起。但在美國,信託(Trust)是一種法律的產物,最常見的就是很耳熟的生前信託(Living Trust)。信託是建立在委託人/信託設立人(Grantor)、受託人(Trustee)和受益人(Beneficiary)之間的一種財產委託法律文件。透過生前信託,委託人把財產移轉給受託人,並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使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意願以及信託的目的,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
舉例來說,蝙蝠俠父母坐擁上億的資產,為了能將這些資產移轉給蝙蝠俠,他們設立了一個生前信託。但因為蝙蝠俠年幼不懂事,因此蝙蝠俠的父母指定管家阿福在資產移轉給蝙蝠俠前,由他管理或處分此信託裡的財產。在這個例子裡,蝙蝠俠的父母就是委託人,管家阿福為受託人,而蝙蝠俠為受益人。
生前信託一般分為可撤銷(Revocable)和不可撤銷(Irrevocable)兩種。故名思義,可撤銷信託代表委託人在世時,可隨時修改甚至取消信託,而不可撤銷信託則不行更改。
設立生前信託最重要的用途在於避免以後遺產需要經過法院的認證手續(Probate)。在美國,一個人去世後,即使有遺囑,亦要經過法院的認證、批准後,才能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法院認證的程序通常耗時又耗錢。在加州,法院認證平均需至少 18 至 24 個月才能完成。在這個過程中,遺產會暫時被凍結。此外,法院認證是一個公開的程序,因此也常涉及到隱私的問題。
除了避免法院遺產認證以外,設立生前信託還有以下的好處:
通常除了生前信託外,一份完整並有效的遺產規劃文件還包括了遺囑、醫療授權書(Advanced Medical Directives)以及財務管理授權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這些附加的文件是保障委託人預先安排其整體財務規劃以及重要的醫療決定。法律沒有規定信託一定要由律師設立。但由於生前信託涉及到遺產法並與稅務大有關連,因此我們還是建議找有經驗的律師,根據您的情況量身訂製,以反應您的需求以及期望。